与采邑制度的完全自治不同,封国制度要求中央派遣监管官员,并在封地内实施郡县制,使得行政和军事权力更多地归中央,封王的特权相对有限。汉朝建立后,刘邦发现单靠郡县制不足以稳固自己的皇权,于是采取了分封与郡县并行的政策,这样藩王便应运而生。 藩王同时享有采邑和封国的特权,既能掌握经济权力,又有一定的军事权力,类似于春秋时期的诸侯。起初,藩王较为顺从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出现了许多叛乱事件,如著名的七国之乱,险些导致西汉的灭亡。为防止藩王权力过大,汉帝采取了削藩政策,并通过推恩令等手段来限制藩王的权力,避免重蹈周朝的覆辙。 采邑制度与封国制度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是否世袭。采邑制度允许世袭,但因其权力逐渐减弱,最终走向消亡。封国制度则严格禁止世袭,除非特殊情况,否则爵位和封地不可传给后代。因此,封国制度逐渐取代了采邑制度,成为历代王朝常见的封赏方式,直到清朝末期才被废除。 侯是爵位制度中的一种,最常见的是五等爵制,分别是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正如冯唐易老,李广难封这句话所言,封侯是一项极其难得的荣誉。爵位制度源远流长,而且每个朝代有所不同。例如,在战国时期,秦国的军功爵位制度中就有二十多个等级。 西周时期的爵位分为六等,除了五等爵外,还设有王位,代表着天子的最高地位。到汉朝时,爵位制度基本定型,其中王爵通常用于分封同姓的王室成员和异姓的功臣,前者用以巩固王权,后者用来奖励立下功劳的臣子。 王爵和侯爵都属于封爵的一部分。封爵的特权包括获得封地或采邑、爵位世袭、免税等特权,以及一些政治权力。爵位的继承尤为重要,通常是嫡长子继承,庶子很难继承。如果没有合适的继承人,爵位就会被朝廷收回。 对于朝廷来说,爵位是一种负担,因为它分散了皇权和国家的资源。爵位家族越少,国家越有利。爵位的一个特殊政治特权是有罪先请秩禄上通,即拥有爵位的人在受到刑罚前,必须先得到皇帝的批准,否则不能随便处决。这一特权在汉武帝时期就有所体现,当时太子因奸臣江充的举报而被追捕,最终田仁私自放走了太子。丞相想要杀死田仁,但御史基于法律规定,强调必须得到皇帝的许可才能执行死刑。最终,丞相不得不放弃杀田仁,而是将他囚禁并报请皇帝决策。 这一特权在后世发展成了类似的政策,比如宋朝的不杀士大夫原则和明朝的勾朱制度,死刑犯的名单需要由皇帝亲自勾画决定,未勾画者不得执行死刑。 因此,万户侯是指从一万户以上的户籍中抽取赋税,这些税收成为万户侯的固定收入,且随着爵位的继承持续领取。除了经济收入,万户侯还享有一定的政治特权,如爵位世袭、官职继承权和招募私兵保护家族等。 万户侯通常是朝廷中的高官,拥有显赫的地位和巨大的权力。如果将他们与现代社会中的群体相比,可以类比为韩国的财阀,这些家族掌握了庞大的财富和影响力,尽管财阀的政治权力更加集中和强势,但万户侯的权力大小则取决于皇帝的意愿和能力。 尽管侯爵可以世袭,但他们的权力和影响力仍然无法与现代的家族财阀相比。随着时代的变化,王侯将相的时代已经结束。新中国成立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