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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11-04
至2010年底,我国由林业部门牵头执行的国际公约有4项,分别是: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》、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、《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》和《国际森林文书》。同时,林业部门还参与执行了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》、《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》、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和《京都议定书》、《国际热带木材协定》等国际公约协定和牵头负责联合国森林论坛各项谈判工作。(根据:《2011中国林业基本情况》):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》、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、《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》和《国际森林文书》。同时,林业部门还参与执行了《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》、《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》、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和《京都议定书》、《国际热带木材协定》(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http://www.forestry.gov.cn/2011年08月23日来源:办公室)